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堂承包 > 食堂承包

深圳一学校教职工免费吃食堂6年 承包商自曝费用转嫁给学生

发布时间: 2023-12-11 作者: 食堂承包

  南都讯 记者邵枫 近日,福田区某学校的食堂承包商反映,学校教师多年来免费用餐,造成自己经营亏空,而学校现又提出解约,不支付教师餐费;校方回应称,承包合同规定过教职工早、中餐免费,而合同到期后承包商又继续经营,理应延续原合同执行,不存在用餐欠款。律师表示,双方虽未续签合同,但六年间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承包商追款恐无法律依据。

  深圳市都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承包福田区云顶学校食堂已有六七年,同时在其他学校也有承包业务。周女士提供的双方承包合同显示,云顶学校将师生食堂和小卖部交给都百味经营,除规定了场地租金等费用之外,合同还约定,都百味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免费早餐及中餐。另外,承包期限从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7月结束,期满后双方视情况再行续签。

  但周女士说,到了第二年期满后,她发现食堂的经营状况并不好,因为用餐的学生并不多,反而教师用餐的占比很大。“当时学生在食堂吃的只有四五百人,老师就有一两百人。”而且,教师用餐也是以免费的早、中餐为主,晚餐往往不在学校吃。

  因此,周女士希望修改合同再续约,取消教师的免费用餐,“改成只付成本费也行”。但她表示,校方虽然口头答应,但实际上并不愿意配合协商,相关负责人经常不在,最后也没回音了。自己提出“如果不改就不做了”之后,校方安慰自己称,以后学校还会盖新楼、扩大招生,并向学生宣传食堂,食堂的收入可以保证。

  最终,都百味公司并未离开云顶学校,但双方实际上却没有重新签订合同。周女士说,之后的几年里,租金仍然是按照原来过期的合同执行,教师早中餐免费也在继续,但饭菜价格涨过两三次。周女士表示,关于教师用餐免费,校方让她“就把学生的餐费 匀一匀 ”,但周女士认为,“这等于是克扣了学生的餐费”。

  周女士称,到今年,学生用餐人数增加到六七百人,加上食堂接了一份外面一家银行的送餐订单,目前生意还可以维持。

  但在今年暑假期间,云顶学校提出要和都百味解约,原因是食堂接了外界订单。对此周女士认为,解约可以,但学校应该把6年来教师用餐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第一年用餐免费是签了合同的,这个我承认的”,但后几年并未续签合同,周女士认为自己有理由索回这笔款项。

  6年间学校老师吃掉了多少钱?周女士提供的一份统计表显示,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教师早、中餐费用共计达到461万多元。她说,即使按照之前提出过的成本价核算,也有345万多。

  周女士还反映,最近几天,学校封锁大门,不准自己和公司员工进校,还撬坏食堂大门,把厨房设备都拆了不少。

  据云顶学校官网介绍,深圳市云顶学校(原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学校)是2004年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由深圳万泽集团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创办的国有民办学校,现有中小学生2200多人。

  南都记者联系到万泽集团一名相关负责人胡先生。针对周女士的说法,胡先生表示,云顶学校与都百味的合同当时到期之后,校方是主张续签的,反而是都百味方面“不签”。

  而后胡先生表示,“合同是有延续性的”,事实上都百味已经做了七八年,在没有重新签约的情况下,理应默认按照原合同执行,即教师早中餐仍然免费。因此,学校对承包商的“400万欠款”也不存在。

  周女士此前向记者展示的一份“校方书面回复”也显示,关于教职工餐费问题,校方的表态是:“属于合同中规定贵司无偿提供的服务,校方无责任承担,校方可考虑对贵司道义上补偿10万元人民币作为贵司遣散费用。”

  胡先生称,目前学校确实已经不允许都百味员工进入了。他表示,云顶学校本身也有相关营业执照,“食堂要自己做”,就在这个暑假,会将厨房重新装修。对于都百味公司遗留的设备,也可以折价结算给对方。

  学校为何要与承包商解约?胡先生解释,学校食堂另外接生意是“大忌”。“利用学校的场地给外边做饭、对外做生意,这是不允许的。”他表示,关于双方争议,学校已经在走法律程序解决。但都百味周女士对此表示,食堂接外单已有两年,当时是经过了学校同意的,“他们不同意我们不可能接的”,而且学校还曾对此提供帮助。

  就此,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赖科铭律师表示,在承包经营合同到期之后,承包商与校方就原合同的变更并未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原合同并未变更。在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承包商仍然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并且校方以作出实际行为的方式,同意了承包商按原合同继续经营,时间长达六年,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赖律师表示,因此根据司法实践,双方应当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但合同期限视为无期限,校方有权在提前通知承包商后解除合同。

  赖律师建议,合同到期后,如无相关变更,双方应及时续签;如需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