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1-13 作者: 常见问题

  4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加强学校食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据了解,学生就餐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行动实施范围有学校食堂及学生外出就餐可及场所、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

  黄河口晚刊讯4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加强学校食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据了解,学生就餐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行动实施范围有学校食堂及学生外出就餐可及场所、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

  通过加强对学校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小饭桌、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食品摊贩的整治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实现“学生首选食堂就餐,老师愿意食堂吃饭,学校周边食品放心消费”,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就餐安全的目标。

  根据方案,争取到今年10月底,学校食堂持证率达到100%,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持证率和小饭桌登记备案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全市城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乡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60%以上达到B级以上;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持证持照率达到100%,经营业户台账建立率达100%;食品摊贩实名登记率、标牌公示率达到85%以上;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按季度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有效地发现有一定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全市不发生学生就餐及食品安全较大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能获得有效处置。

  学校食堂要注重营养搭配和菜品口味调整,提倡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和食品“零差价”销售;实施学生小饭桌登记制度和餐饮摊贩备案制度,净化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事餐饮食品分装、发放的人员一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以及进货渠道不明等食品;对食品摊贩要做到“实名登记、定点经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销售“问题五毛零食”、魔爽烟、假劣产品、过期食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或存在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吊销流通许可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以及非法食品流动摊点,净化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