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解读《贵阳市校园团体用餐办理辅导定见

发布时间: 2024-02-27 作者: 行业新闻

  近期,我局就《贵阳市校园团体用餐办理辅导定见》(寻求定见稿),向区(市、县)教育部分、校园、学生家长、配餐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寻求定见。其间,家长首要集中反映的是学生餐食质量与价格违背正常水相等状况。市教育局又寻求了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分的定见和主张。终究,市教育局完善并出台了《贵阳市校园团体用餐办理辅导定见》。

  答:校园食物安全与养分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调和安稳。为活跃回应社会需求,做好校内就餐服务,贵阳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精力,结合实际,特拟定本辅导定见,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各方资源,构成政府主导、部分协同、校园主体、家长分管、社会参加的校园团体用餐服务办理新格局。

  答:贵阳市公民办托幼安排及中小校园(含中职校园),从事校园团体用餐服务的企业。

  答:校园供餐分为校园食堂供餐、托付校内加工供餐、校外企业配餐三种形式——

  大力推广校园食堂供餐,具有条件的施行“自办自管”。施行乡村义务教育学生养分改进方案的校园,有必要施行校园食堂“自办自管”。

  “自办自管”:即由校园自主经营,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准则,财政活动归入校园财政部分一致办理,分账核算,定时揭露。

  校园具有食物加工场所,学生家长有用餐需求但不具有食堂“自办自管”条件的,可由区(市、县)教育局参照政府收购方法确认托付供餐企业在校内加工供餐。

  校园没有条件建造食堂或食物加工场所的,但学生家长有餐需求的,须由区(市、县)政府向市教育局报备,可采纳校外供餐企业配餐方法为学生供给团体用餐服务。

  托付校内加工供餐和校外企业配餐的学生餐费,一致由市监管渠道代收代管,施行先就餐后结算,餐费价格坚持微利准则。

  以《贵阳市校园团体用餐办理辅导定见》为根底,完善食物安全办理、大宗食物及原辅资料准入、食物安全危险评价、职责追查等准则,不断标准、完善校园团体用餐供给办理,不断强化校园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才能,全面、立体做好校园团体用餐办理工作。

  拟定满意各阶段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养分素及需求的带量食谱目录,含食物称号、质料品种及数量、供餐时刻和烹调方法等。

  区(市、县)教育局提早将辖区《校园团体用餐服务收购投标文件》报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阅赞同后参照《政府收购法》《招投标法》,揭露、公平、通明、标准的程序安排投标,择优选定校外供餐单位,并约请校园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投标成果需及时报至市教育局进行公示,需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收购。

  严厉准入退出机制。对不合乎条件的供餐企业按程序撤销资历,并由相关监管部分处理、处分。

  一致餐费办理。学生就餐遵从自愿准则,餐费施行先就餐后结算,禁止截留、移用餐费。餐费价格坚持微利准则。

  树立食物查验准则。校园应与校外供餐企业签定《食物安全职责书》,安排专人担任配送餐食的查验和分发。制品食材按规则留样48小时之后,并每天对餐食摄影、称重,及时上传至“贵阳市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管渠道”,完成全流程监管。

  定时安排师生、家长对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和服务等进行满意度查询测评,将测评成果进行公示。

  区(市、县)教育局合作商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分,树立健全校园团体用餐办理交流和谐机制,构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督力度,进步查看频次,树立信誉档案。

  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分安排第三方评价,监测供餐客户服务质量,公示餐食本钱及利润率等状况,承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