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12 作者: 行业新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实施食品安全“十大样板示范工程”,坚持样板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通知》明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责和社会共治,以“惠民利民便民”为原则,以“规范行为,保障安全”为目标,以全国、全省行业先进单位为标杆,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所有的环节打造一批高质量样板示范单位,带动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食品生产样板示范工程。持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诚信体系和责任体系,逐步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市打造100家食品生产样板示范企业。

  实施食品超市样板示范工程。持续强化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市场经营秩序,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提升超市风险防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全市打造100家样板示范超市。

  实施农村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农村食品连锁配送,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供应和质量安全水平,在全市打造400家农村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店。

  实施食品“三小”样板示范工程。逐步加强食品“三小”无证经营、“僵尸”主体清理,推进持证亮证经营;选树生产经营条件较好、具有地方传统特色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软硬件规范化改造,做到“亮证经营、原料安全、干净卫生、操作规范、安全承诺、文明经营”;结合区域食品产业特色,加强食品“三小”聚集区域建设,规范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在全市分别打造100家小作坊、100家小餐饮、100家小摊点样板示范店。

  实施餐饮街区样板示范工程。强化集中区域餐饮门店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经营信息全面公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营业环境干净整洁、节俭用餐提示提醒、餐厨垃圾规范处置。引入线上监控系统,推进区域内餐饮门店“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操作环节可视化、加工流程规范化、社会监督透明化,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条阳光餐饮示范街区。

  实施校园供餐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做到食品原料供货渠道公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完善、餐厨垃圾处理规范。引入AI智能抓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在全市打造60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样板示范单位。

  实施网络餐饮样板示范工程。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持证亮证经营率达到100%;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网络餐饮单位使用率达到100%,做到基础合规、全程可溯、配送无污染、用餐放心。在全市打造100家网络餐饮样板示范单位。

  实施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工程。持续提升特殊食品经营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做到亮证经营,设立销售专区专柜、提示牌等,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在全市打造200家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店。

  实施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样板示范工程。全方面提升农贸市场(超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水平,指导农贸市场配备快检等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食品快检室,健全快检管理制度,制定快检计划,建立检测台账,公示快检结果,在全市打造100家农贸市场(超市)样板示范快检室。

  实施食品抽检样板示范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均衡抽检,逐步提升食品抽检质效,抽检任务完成率、数据准确率、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不低于全省中等水准;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加强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立案率达到90%以上,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市评选“十佳食品抽检质量示范县”。

  《通知》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将示范创建作为破解监管难题的“试验田”,提高安全水平的“推进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示范创建工程,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强化帮扶指导,积极培树典型,严格风险管控,打造食安品牌。(赵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