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区明确了!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3-10 作者: 企业单位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南沙区中小学将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18:

  方案中提到,校内课后服务应充足表现自愿原则,遵从学生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充分的发挥家长在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以及参与对第三方机构的遴选、服务的品质和收费情况等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过程中的监管职能。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普惠非营利的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现象。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分为正常上课日和寒暑假期间。正常上课日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读学生。寒暑假期间,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对象可覆盖本学区(教育集团)学生。

  南沙区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18:30左右,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学校根据真实的情况确定。

  学校对有特殊需要在本校确定放学时间以后仍不能接走的学生,应提供延时基本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学生人数、用餐条件等真实的情况,探索小规模开设晚托班。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能够最终靠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

  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学校要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统筹镇街(社区)、志愿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方案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公司进行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完整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合乎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午休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阅览室、体育馆、功能室等其他场所。加强学生在校睡眠管理,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积极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舒适午休”服务。条件较好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为进一步减轻学生家庭作业负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基本托管服务:各学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将学生作业管理与下午课后托管有机结合,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原则上做到作业不出校门。同时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素质拓展服务:各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一样的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在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要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提前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第一周立即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的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各项制度,规范管理。各学校要充分的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家长委员会参与本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确定、校内课后服务课程、收费标准、费用的监管及质量评价等。

  政府财政补助: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教职工及有关人员给予补助,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补助标准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托管服务相关财政补助办法执行。由学校提供早餐、午餐的,伙食费按实际支出向家长收取;其他校内课后服务产生的成本,包括劳务报酬、场地资源、水电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材料损耗等,由政府、学校、家长一同承担。校内托管服务坚持自愿公益普惠的前提,通过家长承担、社会资助、财政适当补贴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多渠道合理分担成本。其中家长承担的托管服务成本分两大类别,一是基本托管:午休托管成本建议每生每天5元,下午托管成本建议每生每天10元;二是素质类课程:不得高于南沙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坚持自愿原则,一定要进行公示。收费项目的收支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鼓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一是专项补助单列管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二是从相关活动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保障教职工合理领取参与第三方服务的报酬,教职工自愿参与第三方社会机构承办的、在本校范围内、为本校学生服务的课后托管课程或活动的,可按规定从第三方列支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托管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内容确定教职工取酬标准,具体按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由学校、第三方社会机构等根据真实的情况具体商定,实行定期动态调整。

  将新增公办基础教育学位30万个!广州教育“十四五”规划来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