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教育局将城区中小校园食堂保管给指定餐饮公司合理吗?

发布时间: 2023-12-07 作者: 企业单位

  2:由社会出资建造、办理的学生食堂,经当地政府和投入资金的人充沛洽谈获得共同后,由当地政府购买回收,交由校园自行运营办理。

  3:对在校生规划大、就餐学生多,不具备运营才能的城区中小学学生食堂,经当地教育主管部分批阅后,经过揭露竞赛择优方法托付有实力、名誉杰出的社会餐饮企业,实施保管,期限不允许超出3年。

  该文件产生于2014年2月份,蓝山县教育局长廖国光在2014年11月份强制蓝山一中、三中和民族中学等全部城区中小校园把学生食堂悉数保管给其指定的、注册在云南的一家餐饮公司,不论校园是否有自主运营条件。而这些城区校园食堂多年来一向运营办理正常,底子不需要选用保管形式。相反保管后学生对食堂的餐饮条件反响极差。

  试问为何没有经过揭露竞赛择优准入?为何自主运营办理正常的校园食堂要无辜保管?何谓保管?显着违背湘教发(2014)6号文件精力。你廖国光为何不把教育局也保管出去,而要占据教育局长方位10多年,扬言非人大不走?无非是其暗地存在严峻的权钱交易,恳请省市级以上的纪检部分严查此事,打倒教育局的“大硕鼠”,停止的全部违法合同,还我教书育人体系的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