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1-27 作者: 荣誉资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涨的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做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职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景,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异常严重的,将职责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职责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职责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2.专人严格执行食堂员工每日晨检,密切观察、详细询问员工健康情况,并做好记录。

  3.员工在晨检中发现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种消化道传染病等妨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相关的食品工作,督促他们在上岗前及时了解和治疗,恢复健康。

  4.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一定要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上班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允许超出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一、每天上岗前检查从业人员衣着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个人健康情况是否良好,若发现健康情况有异样,应立即要求前往医院就诊。

  二、操作人员在上岗前以及上厕所、处理原料、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应清洗双手。

  三、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必须戴口罩。

  九、操作食品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饰物,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工具售货。

  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服务育人,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虚心理解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好。

  3.遵守校园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作其他私事。事假、病假应向班组长、事务长办理请假手续。

  5.每个同志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同志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忙,要互相谅解,协调;要爱护公物,保护好餐具、工具,节约用水用电。

  7.不准在切菜、烧菜、售菜时吸烟或大声谈笑,不准在食堂内作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

  9.为师生服务时要态度和蔼、亲切,平等待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外来客人更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务必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务必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贴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可以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仪容贴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一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贴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职责到人,每一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持续内外环境整洁。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并与有毒有害场所持续规定的距离。

  3、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持续清洁。

  4、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不湿、不滑、无油泥,持续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一、各餐厅每日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进行水、电、气安全检查,如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

  二、使用设备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蒸车、电烤箱、和面机必须要有专人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职工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褥子,不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吸烟、打闹,不做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事。

  五、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仓库做到人走落锁,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岗。

  六、各餐厅经理注重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并辞退有关人员。

  以上规定望严格遵守并执行,违者应进行有关处罚,如发生违反操作规定的人为事故,追究其个人责任及餐厅负责人责任。

  一、原料必须新鲜,原料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成品的质量,应注意原料的选择和保管。原料的.贮存,做到离墙离地堆放;调味品贮存的容器符合卫生要求,容器应该加盖,防止鼠、虫害等污染食品。有味的原料,应分开贮存防止相互串味。

  三、面点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所用的工具、容器及双手等必须洗净并进行消毒。

  厨房引起火灾的重要的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安全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物、时间、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物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按时进行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必要时做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板,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橱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备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常常检验核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做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一、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一定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时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一定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有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一定要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烟台第二职业中专食堂管理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人,层层抓、人人管、做到违者必究。

  二、工作中必须要服从校方及其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听从指挥,确保师生健康就餐。

  四、在主、副食加工中,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用餐合理化、营养搭配化等,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五、必须做好饭菜保质、保量,严把卫生质量关,防止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做到餐具每日消毒,每日卫生多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绝不留卫生死角,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准留胡须、不准穿拖鞋、不准衣帽不整等,上岗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七、工作中必须团结一心,以餐厅为家,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不断研究饭菜的多样化、合理化及营养搭配化,及时推出更多、更好的饭菜。

  八、工作中不准打闹,对待师生要有礼貌,不准说脏话、气话,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九、工作中必须做到爱护设备及保养设备,不断学习正确的使用设备方法,并保证安全。

  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做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并且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2.仓库应指定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出。进出仓库的物品必须登记并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水、电、燃料的使用情况,及时维修相关设备,工作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料的供应。

  4.每天上班前,厨房、餐厅、仓库的门窗一定要关闭,并按规定上锁,防止他人进入。

  5.下班后首先检查安全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和工具是否受到污染。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食物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和密闭的备餐室,防止食品污染。

  5.餐具应执行一洗、二通、三消毒、四清洗的操作规程。切割刀板、容器、洗涤槽应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顿饭加工供应后,应及时清洗整理和分类。设专人分段作业,每周会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做好检查记录。

  7.在每个长假结束前,清洁食堂环境,消毒餐具和工具,确保放学后食堂正常安全供应。

  1.食堂管理员每天对餐具、工具的清洁、消毒、清洁进行分工安排。(消毒方案记录在表格中)

  2.餐具、工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洗、三消毒、四洗制度。

  5.当使用含氯制剂做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 L,持续5分钟以上。消毒过程中,所有消毒餐具和工具必须浸泡在消毒剂中。

  7.灭菌的餐具和工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封闭式清洁柜内备用。清洁柜应定期清洁并保持清洁。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马停止所有食物的供应,保护好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时,应立即向县教委、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等部门报告。

  一、各餐厅每日必须留有值班人员进行水、电、气安全检查,如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处理并上报分管领导。

  二、使用设备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蒸车、电烤箱、和面机必须要有专人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职工宿舍内不允许使用电褥子,不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工作期间不允许喝酒、吸烟、打闹,不做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事。

  五、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仓库做到人走落锁,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允许擅自离岗。

  六、各餐厅经理注重加强对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并辞退有关人员。

  以上规定望严格遵守并执行,违者应进行有关处罚,如发生违反操作规定的人为事故,追究其个人责任及餐厅负责人责任。

  1、为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4、对不正确使用、易引起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6、常常检验核查食品的外观品质,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马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标准要求。生熟分离,种类分离,各种物品的存放离墙离地。

  1、对工作人员(取货员)所取出食品要进行检测验证,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2、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2.尊重员工的劳动。任何意见或矛盾应由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吃饭。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如果提前或延迟,有关部门必须提前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的.清洁。剩菜和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要乱丢垃圾或移动桌子。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将脚放在座椅上。不要玩餐券贩卖机。如餐卡遗失,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并将他人的餐卡及时移交综合办公室。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的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个人卫生良好,注意服务形象。

  2、食堂制作要讲究营养卫生,科学烹饪,菜肴加工制做要煮透烧熟,力求色、香、味俱全,立即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3、食堂职工要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6、食品制作用具、容器和机械,做到无锈、无霉、无异味、无污物、专物专用,坚持洗消工序,并有生熟标志。

  7、库房、操作间、餐厅达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有防措施,库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8、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9、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三、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争取配合,主动理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工作职责制度,并理解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七、自觉理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八、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九、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易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重点做监督指导。

  十、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措施执行。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十二、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职责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职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异常严重的依照法律来追究职责人的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