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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7 作者: 食堂定制化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实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二年,合理的安排开放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服从学校安排)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做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做投标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情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情况报告)。(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要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01月08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十、公告期限: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