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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9 作者: 食堂定制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度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别的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新设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亿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亿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20.65%和11.3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别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60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供应链金融、贴现、福费廷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别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2024年公司使用贷款金额将依据公司的实际的需求在获批额度内进行调配,作为公司的后备发展资金。

  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做担保及/或相互做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同时,为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孙成思先生或总经理何瀚先生在本议案综合授信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做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注:武汉泰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06-14完成设立,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09-13完成设立,故上述公司没办法提供2022年财务数据。

  注: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09-13完成设立,故没办法提供2023年1-9月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合乎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公开披露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做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经营事物的规模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控股子公司另外的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及做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做担保及/或相互做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做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及做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亿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亿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20.65%和11.3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都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3年12月8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维存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成思、王赞章回避表决,其余董事都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关联委员孙成思回避表决后,其余委员都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审议并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都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针对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咱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我们赞同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都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1:本年年初至目前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且数据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注2:除上述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外,公司亦存在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及考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的情况。

  注3: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乐丰园餐饮管理服务部承包公司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食堂,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分公司未设员工食堂,故其占同类业务的100%。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超薄精密线路板的研发、生产(不含电镀、线路板蚀刻,不含列入国家《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及淘汰类的项目);超薄精密线路板的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锦绣中路14号深福保现代光学厂区C栋201

  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锦绣中路14号深福保现代光学厂区C栋201

  主营业务:(一)开展会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会员咨询服务;(二)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三)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四)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服务;(五)组织行业会展、招商,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六)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七)沟通本协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本协会与其他协会或者组织的关系;(八)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监督行业内产品或服务定价,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九)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相关立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十)协助市、区政府参与行业治理,参与协调会员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南47号钱隆樽品花园8#楼33层02号房(仅限办公)

  主要办公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南47号钱隆樽品花园8#楼33层02号房(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向关联方支付会员费、活动赞助费、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餐饮劳务,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要,所有交易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佰维存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企业独立董事常军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常军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常军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常军锋先生辞职将导致企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常军锋先生的辞职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常军锋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孙成思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陈新先生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新,男,1960年出生,精密电子制造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新先生担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科协兼职副主席、广东制造强省专家咨询委副主任、广东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组长、广东省“数控一代”专家组组长、《机械工学程报》《中国机械工程》编委等。

  陈新先生主要是做高速高精电子制造技术与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等方面教学科研工作,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2019)、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2014)、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2018、2014)、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2016、2017)、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5项(2018、2016、2013、2008、2004)、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2022)、广东省专利金奖3项(2017、2018、2022);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SCI收录90余篇,出版专著3部,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00余件(美日专利15件),转让许可三千余万。曾获“丁颖科技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产业创新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广东省“南粤百杰”。

  陈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另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T3栋3楼培训中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成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健峰、孙静、孙亮、深圳方泰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德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泰(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盛(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2月22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联系电线、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