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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8 作者: 食堂托管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食堂承包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对外招标的方式确定餐饮公司。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标准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承包经营食堂范围:3号生活区食堂(南)、3号生活区食堂(北)、质检小白楼食堂(一楼、二楼)、小长兴食堂、工业园区食堂

  (5)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或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显著,实力强;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5)近3年承担的餐饮经营业绩材料(提供合作企业名单及合同复印件三份,2020~2022年);

  (6)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0~2022年);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

  4. 经资格预审审核检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核检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核检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核检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8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长兴分公司2023-2025年度食堂承包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 ZPMC(CX)-ZB2023-03-076),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详细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对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