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用协议_易贤网

发布时间: 2024-04-07 作者: 政府机构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在做的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上的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水平,乙方应予以服从。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如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甲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予以服从。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上的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l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PROC、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出现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l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试工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时即行终止。

  6、甲方可以依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1、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责任和任务,每月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4)、乙方的绩效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甲方根据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大连市的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将所有涉密材料及数据交甲方归档。

  3、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数额时,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提供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本协议内容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明显的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